(通政办发〔2018〕19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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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18〕19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5

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立足大局,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药品安全规划,围绕通州区城市功能定位和非首都功能与人口疏解目标,持续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

(一)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公共安全问题来抓,强化党政同责意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推动制订《北京市通州区关于坚持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区食药安委办负责)。

(二)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食药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区、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书,分解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并严格落实(区食药安委办、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依纪依法严肃追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区监察委负责)。

二、加大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力度

(一)净化农业生产环境。落实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源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全区耕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利用(区农委、区农业局、区环保局负责)。

(二)加大种养环节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在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台帐制度。加强农药、兽药管理,禁止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林产品的生产(区农委、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负责)。

打击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行为(区农业局负责)。

加大科学种养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质行为(区农业局负责)。

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负责)。

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业局负责)。

三、深入开展“双安双创”活动

(一)以食品安全示范区为抓手,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创建工作宣传,展示创建成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区食药安委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推进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推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包装标识,推进产地质量准出。(区农委、区农业局、相关部门、乡镇政府)

(三)深入创建宣传。培育、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创建,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扩大创建工作知晓度和影响力,让群众切身感受到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区食药安委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委、区农业局、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开展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副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按照北京城市副中心总体规划的要求,继续落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强化北京城市副中心食品药品监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以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城市副中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实行监管服务“精细化管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业态、重点品种动态监管,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五、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相关工作(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推进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通州工商分局负责)。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区委宣传部负责)。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区食药安委办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区教委负责)。

六、进一步强化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协作

根据三地签署的《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推动三地在食用农产品产销衔接方面深入开展合作,促进武清区、廊坊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与北京市通州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商超签署供应协议,实现京津冀农业产销对接,为农业增效、农产品影响力提升及进京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发挥作用(区食药安委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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