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发〔2018〕14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2018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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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发〔2018〕14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通州区2018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2018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8515

通州区2018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从全面实施新版城市总体规划、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出发,紧扣北京城市副中心站位,更加注重城市精细化治理,通过法治、精治、共治,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优美生态环境。

一、空气和水环境目标任务

(一)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2018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5微克/立方米以下。

各乡镇、街道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任务控制指标分别为:北苑、中仓、玉桥、新华街道办事处及永顺镇、梨园镇低于63微克/立方米;台湖镇低于64微克/立方米;宋庄镇、潞城镇低于65微克/立方米;马驹桥镇低于68微克/立方米;于家务乡、张家湾镇、永乐店镇、县镇、西集镇低于70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目标任务

年底前,全面实现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继续推进凤港减河小屯断面、潮白河吴村断面、凉水河许各庄断面、北运河榆林庄断面达到Ⅴ类水标准,港沟河后元化断面达到Ⅴ类水标准(氨氮≤4mg/L);继续推进北运河杨洼闸、港沟河里老节制闸主要指标达到Ⅳ类水标准,北运河榆林庄闸、港沟河马头达到Ⅴ类水标准;消除全区黑臭水体;继续推进乡镇水体出境断面达到Ⅴ类水标准。

二、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

   (一)以重型柴油车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移动源排放监管

1.加快老旧柴油车淘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落实《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京政办发〔201739号),多措并举,推进国III柴油载货汽车加快淘汰。

牵头领导:朱益军、王岩石、张德启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环保局裴志刚、区交通局姜富龙、通州交通支队吴学军、通州工商分局高树田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

2.加强对部分载货汽车管制。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范围扩展到全境。

牵头领导:朱益军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通州交通支队吴学军

完成时限:20181231

3.严把首都“护城河”。全面落实“公安处罚环保配合检测”执法模式,做好进京口重型柴油车24小时执法检查(含重点时段的机动24小时),全年重型柴油车路检量不低于市级部门下达指标

牵头领导:朱益军、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通州交通支队吴学军、区环保局裴志刚

协办单位:区交通局、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4.拓展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改造。年底前,完成年销售汽油量大于2000吨(含)的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改造。

牵头单位:王岩石、张德启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环保局裴志刚、区质监局刘勇利、区安全监管局曹树常、区商务委陈国增

协办单位: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1231

5.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责任。组织落实《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730号),划定区域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等四类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处。

牵头领导:王岩石、阳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孙奎亮、区市政市容委程卫民、区园林绿化局禹学河、区水务局房亚军、区环保局裴志刚、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

(二)以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提高城市洁净水平

6.加强裸地扬尘污染控制。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分别牵头负责,在315前,建立本辖区内裸地台账;3月底前,制定裸地扬尘分类治理方案,根据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的原则,采取覆盖、绿化、铺装等方式,按照“清单式”整治方式,每月完成市级整治任务,分类施策、动态整治。区园林绿化局牵头试点开展裸地生物覆盖工作。

牵头领导: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区园林绿化局禹学河

完成时限:20181231

7.严格作业标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能力,落实一级、二级道路(主要包括主、次干道)非冬季作业期每日不少于1次机械清洗,冬季根据气温对城市主、次干道开展午间机械清洗作业;在部分条件允许的三级道路开展试点机械清洗作业。2018年依照全市工作安排,提高新工艺覆盖率到89%以上,保证每日冲洗道路用水量,道路尘土残存量同比下降。

按照市级部门的相关标准及要求,通州公路分局牵头加强国道、省道的道路清扫保洁力度。

牵头领导:张德启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政市容委程卫民、通州公路分局李金钟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京环公司

完成时限:20181231

8.齐抓共管减少工地扬尘污染。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通州公路分局和通州供电公司分别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扬尘污染综合管控方案,督促各行业工地全面实施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的扬尘防治要求;对不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依法处罚并实施停标、停工,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施工。

按照市级部门安排,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推广使用喷淋装置、喷雾压尘等技术;推进搅拌站密闭化提标改造,提升绿色生产水平;加大对非法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的打击力度,发现一家关闭一家。

各行业主管部门、区环保局根据市级部门定期通报的施工工地颗粒物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数据,对所属工地开展有针对性管理措施,并以此作为施工企业资质评价、空气重污染应急停工、采暖季错峰施工等重要依据。每季度向所属市级部门反馈更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的扬尘源名单,包括新开工程、重大工程、重点区域工程以及处于土石方等易扬尘施工工序的工地。

牵头领导:王岩石、张德启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孙奎亮、区市政市容委程卫民、区水务局房亚军、区园林绿化局禹学河、通州公路分局李金钟、通州供电公司赖祥生、区环保局裴志刚

完成时限:长期

(三)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为重点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9.进一步淘汰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8号)及《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京政办发〔201733号)等相关文件,加大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淘汰退出力度,年底前完成市级任务82家。

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动态清零,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严禁死灰复燃或异地反弹。

牵头领导:洪家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经济信息化委杜伟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通州工商分局、区安全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81231

10.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在家具、汽修、印刷等行业督促企业开展贯标自查,组织相关行业开展从原辅材料、过程管控到末端治理的合规性专项检查,对违法企业严厉处罚。

牵头领导:洪家志、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环保局裴志刚、区经济信息化委杜伟、区质监局刘勇利、通州工商分局高树田

协办单位:区国资委、区安全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81231

(四)建立无煤化管理长效机制

11.以散煤治理为重点,建立“煤改电”、“煤改气”管理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农村及城市平房户“煤改电”、“煤改气”工作长效机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建立翻建、新建房、设备损坏更新等问题处理机制。区市政市容委做好“煤改气”补贴政策研究和实施

牵头领导:王岩石、张德启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农委刘庆生、区市政市容委程卫民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1231

12.确保“煤改电”、“煤改气”应急保障。区农委、区市政市容委分别对平房户“煤改电”、“煤改气”取暖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平房户供暖需求。电力、燃气供应部门做好应急状态下能源供应保障工作。

牵头领导:王岩石、张德启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农委刘庆生、区市政市容委程卫民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州供电公司、燃气集团三分公司

完成时限:201810月底

13.严把燃煤入口关。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等相关单位通力配合,严把进京综检站进煤关,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严防燃煤入境。相关乡镇政府做好镇级进京路口卡控工作,严防燃煤入境。

牵头领导:朱益军、张德启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综治办任存高、通州交通支队吴学军、区交通局姜富龙、相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长期

(五)提升城乡绿化水平

14.新增和改造提升绿化面积 3 万亩。

牵头领导: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园林绿化局禹学河

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 11 月底

    三、打好碧水攻坚战重点工作

15.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年底前,全面实现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按照水务部门排污口调查结果,按照“一口一策”,完成排污口整治。

牵头领导: 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水务局房亚军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通州公路分局、区财政局等,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1231

16.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以水源地周边为优先方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增完成不低于70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7%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5%,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领导: 王岩石、张德启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农委刘庆生、区水务局房亚军、区农业局刘庆生、区市政市容委程卫民、区卫生计生委田春华、区园林绿化局禹学河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1231

17.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完成8家临时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等垃圾渗滤液及洗车水、冲扫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建立废水处理台账及管理制度,严禁污水直接排放。

牵头领导: 张德启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政市容委程卫民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各乡镇政府 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1231

18.控制城市面源污染。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年底前,基本完成试点区海绵型道路广场、海绵型公园绿地、水系治理、海绵型建筑小区等93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牵头领导: 王岩石、阳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水务局房亚军、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靳京

协办单位:区园林绿化局、通州公路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1231

19.消除全区黑臭水体。20185月底,全面消除非建成区内35条段黑臭水体。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对已消除的19条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建立防反弹机制,确保实现长治久清。确保所涉及的所有污水处理厂、站全部稳定达标运行。

牵头领导: 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水务局房亚军

协办单位: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环保局等,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1231

20.推进河道生态治理。基本完成凉水河、通惠河等河道综合整治,包括河道清淤、扩挖、筑堤、护岸、53处污水截流井改造及雨水口改造等各类工程。开展城北水网、城南水网、两河水网建设,逐步对潮白河、北运河、运潮减河、凉水河等河道实施生态治理。

牵头领导: 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水务局房亚军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环保局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1231

21.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河东再生水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推进减河北再生水厂(一期)、河东再生水厂(二期)相关手续办理及建设进展;完成县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碧水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项目建设进度;4月底前,完成通州觅子店、永乐店第二、于家务中心区、马驹桥、西集镇中心再生水厂并投入运行。6月底前,完成宋庄寨辛庄、张家湾再生水厂建设并投入运行。年底前,完成潞城甘棠再生水厂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污水收集管线101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10公里;完成改造雨污合流管线10公里;完成现有规模以上58个排污口治理。

牵头领导: 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水务局房亚军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通州公路分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1231

22.继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工程。继续全面实施“两带、六片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北运河生态带、潮白河生态带各类工程项目,推进六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52公里生态河道沟渠治理等综合治理各项工程。确保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7%

牵头领导: 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水务局房亚军

协办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通州公路分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1231

23.加大执法力度。围绕不达标水体水环境质量改善,定期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牵头领导: 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环保局裴志刚

协办单位:通州公安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水务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等,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1231

24.健全激励机制。全面实施辖区内乡镇间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压实乡镇水污染防治责任。

牵头领导: 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环保局裴志刚

协办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农业局等,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1231

四、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25.开展土壤详查。全力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关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牵头领导: 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环保局裴志刚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通州公路分局、区财政局、区种植业中心等,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1231

26.实施清单管理。按照市级部门发布的污染地块名录,督促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逐步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

牵头领导: 王岩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环保局裴志刚

协办单位: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农委、区农业局、区种植业中心、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等,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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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通州区2018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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