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的通知
街道乡镇级清单 ( 通州区漷县镇 )
防灾减灾

序号

信息名称

内容标准

公开主体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1

接受使用市级、区级救灾储备物资

【时间】

【地点】

【数量】

【品种情况】

【发放总体情况公示】

乡镇

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

15个工作日内公开

2

使用上级、本级救灾储备物资

【救灾储备物资发放登记册】

乡镇

村民委员会固定的村务公开栏等

15个工作日内公开

【打印】 【关闭】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运行维护和管理:北京市通州区信息中心 京ICP备 05031679号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18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