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通州区政府 www.bjtzh.gov.cn 首页
   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行政奖励

1. 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 对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3.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 对在放射性废物和废物库的管理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5. 对在尾矿污染防治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 对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7. 对违反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行为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8. 对违反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行为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9. 对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10. 对污染损害水环境行为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运行维护和管理:北京市通州区信息中心 京ICP备 05031679号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18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