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通政发〔2018〕5号) 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3-15 17:26   文章来源: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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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通政发〔2018〕5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国统一市场基本形成,公平竞争环境逐步建立。但同时也看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违法给予优惠政策或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不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为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需逐步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一、 文件出台背景

2016年初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家发改委牵头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全国各省市逐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北京市政府于2016年10月出台文件,正式建立了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7年3月,市政府领导批示,由市发改委作为工作牵头部门,推动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国家发改委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专门成立督导组督办各省市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底,督导组已对我市两个区的工作进行了督查。我区这项工作明确由区发改委牵头后,经过前一段时间的紧锣密鼓的准备,出台了《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我们正按要求稳步推进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出了顶层设计,明确了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结合、四类标准、五项措施”。

(一)三个结合

一是自我审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自我审查,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同时,强化外部监督,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的效果。

二是原则禁止与例外规定相结合,既明确了原则禁止的标准和内容,又明确了例外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

三是规范增量与清理存量相结合。在着力规范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同时,对逐步清理现有政策提出了要求。

(二)四类标准

《实施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8条标准,为行政权力划定了18个“不得”,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5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5项,影响经营生产成本标准4项,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4项。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两条兜底性条款,一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二是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五项措施

从五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制度有效落实:

一是健全竞争政策,随着市场的不断放开,有针对性的制定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二是完善政府守信机制,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处理。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在出台文件前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经有关部门查实后要作出严肃的处理,对责任人要进行问责。

三、主要亮点:

(一)《实施意见》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机制作用日趋增强,但仍存在一些政策措施,没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市场进行不当干预,从而扭曲了市场资源配置。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的目的就是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实施意见》是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

公平竞争审查着力规范新出台的政策措施,要求自文件下发起出台的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以自我规范自我审查为主。对已经实施的政策,要坚持分类处理,遵循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把握节奏,有序进行清理。对存量政策,《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有序推进。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要尽快废止。对于以合同形式对企业给予优惠的如果中止的话会带来重大影响的,要设置过渡期,要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对已经兑现的不溯及既往。

(三)《实施意见》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使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同时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竞争政策实际是维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体系的一个总称。大家熟悉的产业政策是我们国家发展中一项重要政策措施,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都是为了有效地配置资源。区别在于,竞争政策主要着眼于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产业政策实际是着眼于弥补市场的缺陷,通过产业政策的引导来促进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恰恰为协调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提供了一个制度性的机制,也就是为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之间建立了一个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公平竞争的审查,可以确保产业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都能贯穿公平竞争的理念和要求,体现出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加快推动产业政策从选择性向普惠性、功能性转变,这正是产业政策需要努力的方向。这样就可以更好地发挥产业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当中的作用,使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能够协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