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北京祥伟嘉诚商贸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变更登记案已经调查终结, 现向北京祥伟嘉诚商贸有限公司、冀根娥、李泽涛、李敏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如下: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京市监通潞城查许撤字〔2022〕第0831号
当事人:北京祥伟嘉诚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号 :11011201647944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安彦敏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宝佳路66号-117室
2022年4月11日,安彦敏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未经安彦敏同意冒用其身份信息于2015年4月8日取得变更登记。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决定撤销北京祥伟嘉诚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04月08日的变更登记,撤销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安彦敏的变更登记,撤销执行董事和经理安彦敏的任职备案。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