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关于永开~永乐店110千伏联络线工程 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2-06-30 10:12    来源: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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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文件

副中心发改(核)〔202212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关于永开~永乐店110千伏联络线工程

核准的批复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永开~永乐店110千伏联络线工程的请示》(京电发展2022183号)和《关于核准永开~永乐店110千伏联络线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电招标202295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输变电工程设备及线路安装类工程有关意见的函》(京规自函20202174号)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永开~永乐店110千伏联络线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开~永乐店110千伏联络线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通州区永乐店镇永乐开发区,北起恒业北七街,南至恒业五街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待建隧道敷设110千伏电缆线路折单长度约2826。(以上规模以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工程总投资1153万元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项目单位应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永开~永乐店110千伏联络线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13656325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设计

工程设计

4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施工

4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变电安装

7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线路安装

18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土建监理

3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安装监理

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材料

线路

71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其它

154

情况说明:费用含建场费用约33万元,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项目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约合计78万元,基本预备费22万元,动态费用约21万元。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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