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林凤狮(北京和盛旺达建材经营部)等13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
经查,你(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定对13户个体工商户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对本责令改正通知不服,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通州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0月26日
序号
法人(经营者)
企业名称
注册号
1
林凤狮
北京和盛旺达建材经营部
110112604101557
2
肖君光
北京台湖京吉兴隆超市
110112601002564
3
芦志增
***
110112600414241
4
刘国存
北京通顺达利建材商店
110112604125651
5
宗永生
北京永生永强养殖场
110112604052048
6
张桂兰
北京桂兰益鸿百货商店
110112601010022
7
金英顺
北京市台湖韩华家具厂
110112600448360
8
陈军伟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华特木器厂
110112600089350
9
何淑琴
北京市台湖淑琴百货商店
110112600554470
10
杨福利
北京湖光园五金建材商店
110112600622353
11
王铁宝
北京宝萍飞和观赏鱼养殖场
110112604127014
12
焦保云
北京台湖小云养殖场
110112600842919
13
于志刚
北京兴隆永业仓储服务中心
110112601031761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