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缓解困难家庭学生就学困难,通州区将继续开展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并对享受过高等教育新生救助的在校学生开展后续救助。
享受通州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救助家庭,以及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中,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以及春季高考和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学生,可享受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此外,目前仍在学制年限内,且仍为通州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救助家庭成员的在校学生,可享受高等教育后续救助。
按照政策规定,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标准为每人4500元。学费低于上述救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金额发放。但需要注意的是,考取师范、农林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和享受专业奖学金或其它助学金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此项一次性救助。高等教育后续救助的标准为按学制年限每人每年4500元,学费低于上述救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金额发放。
通州区本年度教育救助将分两批进行。9月10日前以入学新生救助为主;9月10日至10月15日以在校生救助为主。8月20日起,申请新生教育救助的申请人或申请人监护人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者通过“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民生”微信公众号在线提交申请。申请后续教育救助的仍然延续去年申请审批流程,申请人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递交至乡镇民政科、街道街政科,逐级审批。
申请材料
1、新生入学救助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和学费缴费通知。
2、在校生后续救助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通州区高等教育后续救助待遇申请审批表两份;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学费缴费发票,并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