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龄 工 作

日期:2015-01-28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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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龄工 作

【概  况】  2013年,区老龄办围绕“9064”养老发展模式,深入贯彻落实“九养”政策和各项老年优待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龄老人医疗补助制度、孝星表彰公推公选制度、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券管理使用制度、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规范化建设制度等多项制度。对全区11个为老服务场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年内,通州区老龄办积极开展为高龄特困老人送温暖、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空巢老人”安全越冬、度夏大检查系列活动,竭力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区老龄办还组织全区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养老托老建设】  年内,不断加强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规范化建设,以居(村)老年活动站(室)为依托,加大投入,拓展功能,要求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硬件建设上规模、上水平,并要求要悬挂标识牌、制度上墙,使之管理更加规范。2013年,建成2家街道级、16家村居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出资118万元奖励养老(助残)餐桌28家、托老(残)所13所、其他为老服务单位17家,养老托老建设的规模、水平及服务功能显著提高。             

【老年人维权】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老龄委、北京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居)委会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网络,形成区、街(乡镇)、居(村)委会三级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网络。年内,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办老年法律知识系列讲座2次;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涉老案件19件,涉案老人21人;各级网络设有联络员,负责办理老年人来信、来电、来访等项工作,做到登记清楚、处理及时。每个社区均有法律宣传橱窗,每个社区半年开展1至2次法律咨询,认真做好老年人的维权工作。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印发宣传材料、宣传画2万余份,在区内主要公共场所、集市和交通要道设有宣传点,向过往的群众进行发放;利用广播、办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咨询解答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促进了家庭和睦。

【为老年人办实事】 2013年,区老龄办为全区户籍2539名、外埠961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证;为全区户籍9086名、外埠6078名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制作《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为全区16609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1927万元;为全区1336名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55余万元;为全区80名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医疗补助35万元;为1679名老年人配备“小帮手服务器”;在全区推荐选送620名市级孝星和62个市级为老服务先进单位,印制通州区百名孝星事迹汇编1000册,组织通州区孝星事迹宣讲活动2场;在全区开展孝亲敬老“十佳百颗星”评选活动,并召开通州区首届孝亲敬老 “十佳百颗星”命名大会;通州区红十字南丁格尔爱老服务志愿队,将为更多的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老人提供专业护理帮助。

【走访慰问】  年内,市老龄协会拨款14.2万元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高龄特困老人237人,为每户发放600元慰问金;区老龄办联合区慈善协会在重阳节期间走访慰问全区24名百岁老人,为每位老人发放6000元慰问金及慰问品。重阳节期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主要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并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老年人文体活动】 年内,区老龄办组织参加了北京市老年体育协会举办的第十六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重阳节前夕,区老龄办举办“长寿杯”老年门球赛、“重阳杯”台球赛,有50支代表队500名队员参加门球比赛,90名老年台球爱好者参加了台球比赛。

(张连芹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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