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工 作

日期:2015-01-26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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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察工 作

【概  况】  2013年,区检察院围绕服务通州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推动自身科学发展两大任务,以深入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重点,全面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第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着力维护通州区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07件1007人,审查批准逮捕574件69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57件1518人,审查提起公诉1103件1357人。其中,依法办理“两抢一盗”(抢劫、抢夺和盗窃)、故意伤害等多发、高发案件630件761人;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打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专项行动,查办110件112人。二是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妨害经济发展、侵害民生的严重刑事犯罪为严厉打击的重点,依法办理通州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侯永付扰乱(国家级重点批发市场八里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先后54次以堵路、打骂商户、辱骂顾客等方式强行索要商户钱财达27万余元的案件;北京市首起团伙利用“百度”网络推广平台冒充“淘宝”客服实施诈骗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坚持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情节较轻的犯罪实施轻缓化处理,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46件329人,不起诉141件167人,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85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对抗和不和谐因素。

第二,大力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加大查办大要案力度。集中开展查办国资领域职务犯罪“清风行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8件10人,全部为大案,其中,立案50万元以上的大案7件,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案1人。立案侦查拆迁领域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1件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二是积极推进侦查模式和办案方式转变。强化信息引导侦查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职务犯罪信息情报系统、侦查信息化指挥中心系统等信息情报系统;推行证据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要求,完善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标准;强化侦查办案规范化制度,对职务犯罪侦查实行全程动态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三是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查办的区民政系统窝案,联合区纪委共同调研完成《区民政系统窝案串案调研报告》和专题宣传片,得到区委书记王云峰的批示肯定;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专项预防,先后开展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领域专项预防工作,其中,《通州区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调研和预防报告》得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创新参与通州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新途径,联合核心区建设单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机制,着力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廉洁透明;探索职务犯罪预防的新举措,与区纪委联合开展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创建“通检预防4321”工作法(注重四个方面:一是注重有效参与,突出实践特色;二是注重有限参与,强调服务功能;三是注重动态管理,提升防控水平;四是注重执行监督,确保参与效果。搭建三大载体:一是搭建预防咨询载体,当好咨询员;二是搭建预警预测载体,当好预报员;三是搭建宣传教育载体,当好宣教员。强化两个抓手:一是以专题调研和专项报告为抓手,二是以制发检察建议为抓手。形成一个模式:以个案预防参与为着眼点,以专项预防参与为突破口,以行业预防参与为重点的通州特色,廉政风险防控模式),推行“四及时、四强化”(及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领导;及时畅通拓宽信息渠道,强化合力;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强化稳控;及时宣传营造依法氛围,强化引导)同步预防机制,得到市检察院、区政法委的肯定。此外,由区检察院创意制作的预防职务犯罪动画短片,荣获第九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优秀奖。

第三,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两法”,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一是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46件47人,监督公安立案3件3人;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提出纠正意见21件22人。切实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40人、追加起诉23人。针对公安、法院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制发检察建议7份、检察意见6份。切实加强审判监督,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要求完善量刑建议工作,量刑建议准确率达到80%;针对量刑不当的裁判,提请刑事抗诉案件3件,1件获改判。切实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受理申请民事监督案件42件,提请分院抗诉2件,建议抗诉1件,4件获得改判。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留所服刑和交付执行专项检察,对监管场所羁押期限检察191次,执法监管检察101次,杜绝超期羁押问题;对社区矫正执行机关进行罪犯交付执行检察241人次,监管矫正检察277次。二是深化诉讼监督机制。制定《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监督指南》,列明50个侦查活动可能存在的程序风险点及纠正依据,有效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结合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要求,制定《快审组审理案件执行办法》,提高对“一人、一事、一罪”的简易程序案件的诉讼效率。制定《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受理、管理、办理操作流程》,详细规定民事申诉案件受理、管理和办理等3个方面14个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民事申诉案件监督的执法规范化程度。

第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营造社会管理法治化环境。一是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稳妥应对“两法”实施背景下申诉信访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全年接待各类来信来访881件次,其中,当事人来访量同比增长32%。针对缠访缠诉同比上升两倍的情况,制定《涉检信访案件终结退出工作机制》,确保全年未发生一起信访安全事故。特别注意主动听取被害方意见,积极为弱势群体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先后为6名家庭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小额爱心救助款,着力体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法治化创新。深化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工作,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回访率达到50%,此做法被《法制日报》头版报道。在区政府支持下,会同通州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着手建立“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切实为“两法衔接”工作提供保障。首创以公开宣布起诉决定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对个别涉及被害人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深入到案发地向被害人公开宣布起诉决定,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秉公执法的信心,提升百姓安全感。三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化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为3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在团区委大力支持下,推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工作制度,保障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率达100%;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对54名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实施刑事犯罪档案封存制度,完成封存档案68件;在全市首创“未成年人跟踪帮教观护制度”,并形成“1+2+3”,即根据一份文书(即判决书或不起诉决定书),两份报告(社会调查报告和帮教矫正报告),三份祝福(即一本励志图书、一本法条、一份检察官寄语)帮教模式,先后为34名未成年人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开设“家长课堂”,积极搭建司法机关与家庭共同挽救未成年人的平台;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参加拓展训练,帮助其树立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协作意识;充分发挥法制校长的宣教作用,先后组织8次校园巡讲活动,受众学生近5000人,着力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一是着力提升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实训。大力推进专业化素能培训和人才培养,多措并举组织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培训,提高检察人员诉讼监督能力。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培训、公诉人案件汇报技巧实训、检察信息、宣传和调研写作等检察通用技能实训。举办“理论研究新视界”培训活动,以“检学共建”为平台,以专、兼职调研队伍为重点,助推检察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发展。二是着力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深入践行群众路线。针对青年检察人员理论知识丰富,群众工作经验不足的问题,组织近两年新录用的30余名干警,参加为期2个月的控申业务及群众工作能力培训班,到控申一线岗位开展工作,并邀请市检察院检察官教官授课,使青年干警尽快适应群众工作,自觉建立同人民群众的高度联系,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思想观念,自觉践行“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三是着力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巩固廉洁从检底线。进一步强化检务督察,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修改完善《检务督察实施办法》,制定《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内部执法监督、检务督察、廉政风险防范等各项制度,重点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依托检察文化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13年,区检察院被通州区纪委评为“通州区廉政文化进机关特色单位”。

第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着力改进自身监督制约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年度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制度,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全面报告本院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情况,就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做专题报告,积极争取人大的监督支持。二是依法履行办案的法定程序,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为人大代表身份的,在决定立案和拟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通报情况,报请许可,切实将执法办案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三是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工作,积极邀请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先后组织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4项专项工作通报会,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40余份。四是巩固与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系,由院领导亲自走访、联系20余名市级人大代表,18个处室定期联系并向通州区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组通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联系率达100%。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首批简易程序案件】  1月4日,公诉一处简易程序案件办案组就8起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出庭支持公诉,仅用时约1小时20分钟,其中,6起案件获法院当庭宣判,量刑建议被全部采纳。庭审中,主诉检察官熟练应用简化宣读起诉书、简化举证质证、简化发表公诉意见的“三简化”出庭程序,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了庭审效率,取得较好效果。

【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办法》  4月10日,通州检察院制定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体现刑事司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主要内容有包括犯罪记录封存案件的范围、内容和犯罪记录的封存流程和解封条件。同时还明确了犯罪记录查询的依据和程序。

【检察开放日活动】  4月12日,按照市院和区委的统一部署,通州检察院围绕“看得见的正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大力宣传检察职能,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一、开门请客。在院设开放点,召开“以看得见的正义,关爱青春年华”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北京新城职业学校60余名师生来院参观。二、出门送法。以“法制宣传进社区”为主题,在家乐福广场设立开放点,进行检务宣传。活动中,通州检察院设立咨询台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并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展示近年来通州检察院检察工作优秀成果,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12月5日,通州检察院组织开展“珍爱青春,远离犯罪”主题检察开放日暨青少年普法宣传周活动,通州区第三中学40余名师生和部分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活动通过赠书、授课、互动、参观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有效提高未成年人预防、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活动主题鲜明、贴近实际;形式多样、互动充分;效果显著,宣传有力。

【建立定期会议机制】  4月16日,通州检察院公诉部门与通州区公安分局预审、法制部门在通州检察院举行会议,协商建立定期会议机制,即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适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评析部分典型案件,沟通解决问题。会上,公诉部门通报了近年来口头纠正区公安分局侦查违法次数呈逐年递增态势的情况,评析两件存在突出问题的案件,指出区公安分局在侦查活动中还存在部门层级负责缺乏、内部文件落实不到位、不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等问题。区公安分局预审、法制部门负责人认为定期会议机制能够更有效地沟通解决问题,很有意义和必要,并表示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

【构建职务犯罪侦查“MAPE”培训体系】 4月16日,通州院反贪局积极探索队伍建设新路,尝试职务犯罪侦查培训改革,建立起以“微培训”“实战培训”“全面培训”和“扩展培训”为内容的“MAPE培训体系”。主要做法是:第一,适应自侦工作特点,构建“微培训”(Micro-training),针对队伍年轻化的特点,实施个性化培养。第二,服务自侦工作需要,开展实战培训(Actual-training)经验总结,实现侦查经验的总结共享。第三,提升观察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意志品质、精神价值为核心的6项能力,开展全面培训(Pan-training)。第四,梳理前瞻意识,开展扩展培训(Expend-training)。

【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  5月22日,通州检察院预防处与北京胸科医院联合主办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展,先后组织工商银行通州支行、农业银行通州支行、通州区烟草专卖局、通州区供电公司、通州区住房公积金中心、中铁十六局、东方化工厂销售中心等相关共建单位进行参观。展览作品为市纪委获奖优秀作品,主要以漫画、摄影作品为表现形式,生动直观地展现了贪污腐败的危害,教育警示意义非常深刻,取得较好效果。

【法制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7月4日,通州检察院未检处组织4名法制副校长先后到北京市私立树人·瑞贝学校、玉桥中学、张家湾中学和现代音乐学院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活动分别以班级、年级、全校师生为单位,采用主题班会、讲座、展览、咨询互动等形式,详细介绍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职能,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同时,结合各校不同年级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并提出预防对策;最后,未检处向学生们公布了咨询热线,用于倾听学生烦恼进行心理辅导、解答法律问题等。此次活动基础知识与专题教育兼顾,法条讲解与案例剖析并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张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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