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城乡结合部地区推进

日期:2008-09-03    来源:通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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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邓乃平

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重要标志。为深入探讨我区城乡结合部地区推进城市化的难点和对策,加快城乡一体化,最近我带领有关人员成立了调研课题组,全面了解分析了我区城乡结合部的永顺、梨园、潞城三镇的人口、产业、土地、集体资产、就业、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等方面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并研讨了相关对策。

一、城乡结合部地区基本情况

我区城乡结合部地区涵盖永顺镇、梨园镇全部,潞城镇、张家湾镇、宋庄镇、台湖镇部分地区。该地区城市与乡村交叉、混合,情况比较复杂。我们主要以梨园、永顺、潞城三镇为调研重点,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人口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三镇人口总量持续增加,人口构成愈益复杂。三镇共辖101个村民委员会,占全区的近1/4。三镇登记总人口215572人,约占全区的4.5%。其中常住户籍人口125215人,占58.1%;流动人口90357人,占41.9%。三个镇既有常住户籍人口,又有流动人口,还有人户分离人员;既有农村居民,又有城市居民;既有“老户”,又有“新户”。常住户籍人口中,尚未转居的66520人,占53.1%

(二)土地基本情况

从现状看,三镇城镇及工矿用地较多,农用地次之。城镇及工矿用地总面积为96514.9亩,占三镇土地总面积的48.2%;农用地总面积为91069.5亩,占45.5%;未利用地总面积为12683.4亩,占6.3%。农用地中,耕地面积较多。三镇耕地面积分别占本镇农用地面积35.2%、51.2%、57.5%。林地次之,永顺、梨园、潞城林地面积分别占本镇土地总面积7.5%、3.6%、11.4%。果园、其他农用地面积较少。永顺、梨园两镇的城镇及工矿用地面积比较多,分别占本镇土地总面积的67.3%、71.0%。潞城镇农用地面积相对较多,占本镇总面积的61.3%。

(三)村集体资产基本情况

三镇的村集体资产较多,货币资金存量较大,流动负债相对较多。净资产中,村集体资本金、土地变价收入所占比例较大。村与村之间差异明显。三镇村集体资产总额30.4亿元,镇均10.1亿元。有51个村人均拥有集体净资产超过5000元以上,占三镇行政村总数的近50%。村货币资金总额为5.9亿元,占村集体资产总额的19.4%。流动负债14.5亿元,占村集体资产总额47.7%;长期负债0.44亿元,占 1.4%。村净资产15.3亿元,占村集体资产总额的50.3%。其中村集体资本金2.3亿元,占7.6%;土地变价收入4.7亿元,占15.6 %。村与村之间差异明显,有7个村集体资产总额在1亿元以上,村集体资产总额不足100万元的村有22个;有16个村货币资金在千万元以上,村货币资金存量最高近8千万元,最低货币资金存量仅为887元;有3个村集体净资产在1亿元以上,有8个村净资产为负数。

(四)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

农村劳动力数量相对不多。三镇共有农村劳动力34438人,三镇农村劳动力平均数量低于非城乡结合部近42个百分点。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占55.9%,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占6.7%。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三产吸纳的劳动力占城乡结合部劳动力总数43.6%,一产、二产分别占19%29.8%36岁以上劳动力就业困难。36岁以上尽管总量小于35岁以下人员,但由于受劳动年龄、劳动技能等因素的制约,其富余劳动力数量却远远高于35岁以下人员。

(五)社会保障基本情况

三镇农村人口享受的保障形式多样,主要有村级福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传统家庭养老等形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福利比较普遍,三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占农业人口总数的94.9%,享受村级福利的占人口总数的37.7%。村级福利标准差异明显,主要是通过现金支付或为村民提供粮油等实物,标准高的村人均10000/年左右,低的仅100/年左右,福利待遇与村经济状况密切相关。

(六)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2004年,城乡结合部地区生产总值22.6亿元,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18.5%,三次产业比重为6.740.253.1。其中一产增加值1.5亿元,二产增加值9.1亿元,三产增加值12.0亿元。产业发展以工业和房地产业为主,其中2004年工业实现增加值7.8亿元,税收2.3亿元;房地产业实现税收2.6亿元。

(七)建设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三个镇各村旧村改造的积极性高,推进步伐快,绝大多数村在原址上进行改造,自住小区与商品房小区并存,管理体制以村镇管理为主。三镇行政村中,完成旧村改造的村25个,占24%;正在进行旧村改造村18个,占17.3%;未进行旧村改造村61个,占58.7%。永顺、梨园两镇大部分村已实施或完成旧村改造。永顺、梨园、潞城三个镇共有住宅小区100 个,其中村民自住小区19个,占19%;商品房小区46个,占46%;既有村民自住、又有商品房的小区18个,占18%;其他小区17个,占17%。这些小区中,由村代管的22个,其他管理方式的78个。街镇区划界线犬牙交错,一些地区管理存在空白点,出现几方争管或都不管的现象。

总之,城乡结合部地区正处在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农村管理向城市管理、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快速转型的重要时期。

二、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难题

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着农民转居、农地征占、转居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难题。

(一)大量农村集体土地有待转为城市建设用地

随着通州新城规划的实施,建设中势必征用农地。永顺、梨园两镇全部、潞城镇近一半地区在中心城规划区内。征地中最难解决的是征地补偿问题。据测算,城乡结合部地区土地安置补偿费大约在40万元/亩~120万元/亩。按有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书面协议要履行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在征地中必须维护好农民利益,平衡农民与开发主体的利益关系。

(二)社会保障需要大量资金

社会保障问题是农民转居时特别关心的问题。不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就会影响农民参与城市化的积极性,影响城市化进程。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三镇有66520人尚未转居,其中劳动力占51.8%。当前落实这些人社会保障最大困难是资金短缺。一是一些无地、少地村集体经济实力难以解决转居人员的社会保障。据调查城乡结合部地区无地或农业人口人均不足5分农用地的村有20个(其中无农地村4个)。二是转非农民个人缴费能力不强,积极性不高。面对补缴费用,很多转非人员交不起或不愿交。三是提高超转人员待遇资金有缺口。

(三)管理体制需要改革

目前城乡结合部地区还沿用镇村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形势。一是大多实行农村式管理。小区基本由村代管或实行物业管理,没有适时建立社区居委会。村辖区内出售的非村民自住的小区大部分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规模较大企业的家属院地区、街道辖区外的家委会仍维持着原有管理体制。二是镇政府城市管理职能不明确。没有组成专门的城市管理机构,没有明确的管理职能。三是现行行政区划不利于管理。街道办事处与地区办事处管辖范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城中村成为管理的死角。四是对旧村改造统一规划管理不够。村民自住楼基本上以村为单位开发建设,结构雷同,房屋建设质量不高,小区配套设施不齐全。五是产权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据统计,三个镇的村民已建自住小区19个,目前购房人只有小产权证书。六是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四)村集体资产产权需要改革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必须改革目前的村集体资产管理经营办法。目前只有少数村推行了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改革存在的主要困难: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难。城乡结合部地区各村成员复杂,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分歧较大。二是村集体资产差异明显。多的村集体资产高达上亿元,少的仅有几十万元。有50个村人均拥有集体净资产不够5000元。三是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集体经济的收入大多来源于近年来卖地所得,村级二三产业实力不强、后劲不足。原来大多靠出租,改制后需缴纳各项税收,企业盈利出现困难。

(五)农村经济亟待转型为城市经济

目前城乡结合部乡村经济将难以适应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是产业结构需要调整优化。一产需要逐步退出,新兴产业尤其是新兴第三产业亟待发展。二是经济发展方式需要转变。村级组织都直接肩负着发展本村集体经济的任务,大多运用着管理农村经济的方法。三是原乡镇企业遗留的债权债务问题需要解决。

(六)转居人员就业需要解决

一是一产劳动力转移就业难。目前三镇从事一产劳动力6552人,占劳动力总数19%,这些劳动力多数年龄大、劳动技能少、择业期望高,在失地后难在二三产业就业。二是就业岗位紧缺。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民将向二、三产业转移,同时流动人口到我区就业人数增多,现有就业岗位难以满足需求。三是就业培训资源不足,就业渠道还有待于进一步畅通。

认真分析城乡结合部城市化进程中的主要问题,可以看出有以下特点:一是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二是同一问题因镇、村及转居人员情况各异,要采取不同措施区别对待,会使转居人员待遇不尽相同,可能引发部分人心理失衡。三是各个问题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交织,解决其中一个问题,必然涉及其他问题,需要超前谋划,统筹解决。四是干部群众对城市化的态度存在矛盾心理,具体操作难度加大。因此,推进城市化前提是必须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关键是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可和支持。

三、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化进程的总体思路

(一)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化进程

推进城乡结合部城市化进程,是适应北京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北京新城区的迫切需要,是广大群众的殷切希望。不加快城市化进程,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就难以解决村民自住小区建设随意性强,质量、档次不高问题;不加快城市化进程,就难以破解“城中村”、农居混住引发的管理难题;不加快城市化进程,就难以顺利实施新城建设;不加快城市化进程,也难以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难以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难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因此,推进城市化早推进比晚推进好,晚推进不仅现在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将来遇到的问题会更多、更难解决。为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做好此项工作。

(二)推进城市化进程遵循原则

1、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要尽最大可能让失地农民分享城市化成果。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妥善补偿安置转居人员,切实改善居住环境,积极增加就业,落实社会保障,提高生活质量。

2、统筹谋划在先的原则。先期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土地利用、旧村改造发展、社区建设及政府职能转变、村集体资产改革、转居人员就业保障等问题统筹考虑研究,尽快提出框架性意见和推进措施。

3、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政府要加大在解决转居人员的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资金投入力度。同时要多方筹措资金,切实解决转居人员的居住、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4、整体推进和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要从土地、户籍、管理体制、集体资产改革等方面全方位推进改革。要全面启动各镇城市化进程,促进各镇协调发展。同时根据三镇实际合理确定推进时序,永顺镇要利用整建制转居政策,梨园镇、潞城镇要根据新城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化。

5、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的原则。相信并依靠基层组织。充分调动镇党委、政府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协调本地区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及时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进本地区城市化进程。发挥村级组织作用,组织培训村民,提高村民素质,引导村民支持城市发展;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创造性地解决农转居人员就业及社会保障等问题。

(三)推进城市化进程步骤

1、加快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符合改革条件的村,要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尽快制定改革方案,完成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2、建立有效的土地储备和完善的一级开发制度。保证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3、加快转居步伐。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区别对待,逐步完成农业人口转居。

4、推进社会保障。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多种方式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建立农转居人员社会保障。

5、改革管理体制。充实机构,逐步纳入办事处管理。成立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转居人员纳入相应街道管理。

四、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化进程的具体措施

推进我区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化进程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我区今后一段时期内一项重要任务。针对我区城乡结合部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科学规划,指导城市化有序发展

要制定旧村改造规划,在全区总体规划和新城控规编制完成的基础上,根据总规和控规要求,用规划指导和规范旧村改造。要积极推进合村建设模式,体现集约利用土地。要果断停止不符合规划的旧村改造项目和村民自住楼建设。要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按照全区总体规划、控规和旧村改造规划的要求,制定建立社区设置新方案,科学合理地确定社区范围,“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尽快建立社区居委会,逐步实现村级管理向社区管理的转变。要加强镇政府城市管理职能,镇政府实行“一套机构,兼有两种管理职能”。

(二)加大支持,建立转居人员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针对辖区内各类不同人群,按“多层次、多渠道、分阶段”的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层次,即超转政策、城保政策、农保政策和村级福利等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并存。多渠道,即在筹资方面由区财政、村集体、个人多方面负担。分阶段,即社会保障不能搞“一刀切”,针对城市化进程的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

多方筹集社保资金。一是在补偿安置费、土地有偿使用收益等资金中提取一定资金,用于社会保障。二是改革土地征用补偿办法,在征用范围内,按照行政村农村人口数量,留出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给村集体。村集体可以将土地指标入股或有偿流转,以及用于出租的标准厂房和商铺等,使转居人员获得长期收益。三是对于整建制农转居,可以采取预征的办法,即由土地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预征协议,划定征地面积,确定土地补偿价格,由区政府提前预支土地补偿费,遇有征占地时,按征占地时的征地政策补齐差价,政府提前预支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社保资金。四是妥善解决征地补偿遗留问题。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与被占地村镇就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和补偿时间等问题协商,使得被占地村能够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及时解决社会保险问题。六是促进农转居人员就业,增加农转居人员收入,解决其社会保险金的续缴问题。

(三)积极促进就业,解决转居人员生计问题

针对劳务市场需求进行就业培训。建立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空岗报告制度。发挥三级就业服务体系作用,继续推行“三单式”的培训。突出职业技能培训的实用性,定向举办各种类型地技术培训班,尤其是进行家政服务、环境保洁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4050”人员就业能力。

积极促进转居人员自主择业。新闻媒体、镇村就业促进机构的要加强宣传,使农转居人员转变就业观念,积极主动地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鼓励转居人员自主创业,鼓励他们发展三产,实现就业。

规定征占地单位优先招用转居人员。对征占地单位招用本地工做出明确规定。镇政府要与征占地单位先期协商联系,签订用本地工的协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此项工作的检查。

鼓励以村为主解决就业。积极开发社区保洁员、保安员、保绿员等社会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劳动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管员等相关就业岗位。研究制定有关奖励政策,加大对村里自行解决就业的奖励力度,鼓励就地解决就业问题。

使转居人员享有城镇居民待遇。要按照有关政策,解决好农转居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使其享有城镇居民待遇,农转居人员失业也享受失业救济金、社会保险补贴、免费技能培训等社会保险待遇和再就业促进政策。

(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城市经济

按照中心城产业发展定位的要求,各镇要主动调整经济发展思路,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城市经济。要增强大局观念,大力支持新城区产业发展项目。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发展符合新城产业特色的现代化商业、商务、会展、文化等第三产业。要改造提升传统第三产业,使其更具发展活力。逐步淘汰污染严重、耗能高的企业。各村结合自身优势,重点发展社区服务业、餐饮业等。

(五)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要把推进村集体资产处置和集体经济改制作为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抓紧抓好。认真落实《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办法(试行)(通政办发[200448),各镇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及改革进度。认真总结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支持符合条件村因地制宜,尽快完成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办法,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逐步推进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要尽快依法进行破产,对不具备破产条件的企业,镇政府要加大减债力度,逐年减债。

提高股份合作制企业运行效益。进一步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约束、激励、监督机制。积极探索社区股份合作制资本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通过吸取社会资本参股、嫁接、重组等多种形式,促进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资本结构、改善经营机制。同时,加强以例行审计为重点的企业外部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规范运行。

(六)提高转居人员素质,使其更快融入城市

电视台、电台、报纸和宣传橱窗等媒介要加大对交通法规、卫生和环境保护、爱护社会公共产品、文明礼仪等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农转居人员更新观念、改变原有的习惯,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以适应城市的各种环境,更好地融入城市文明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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