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

日期:2008-04-01    来源:通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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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副区长  于世疆

创新流转机制,积极促进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新农村建设中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全面了解我区土地流转情况,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我对通州区的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研。

一、通州区农村土地流转总体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区农村土地流转整体趋势呈现出数量大、速度快的特点。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累计18.9万亩,约占全区农户总承包面积54万亩的35%。其中,采取转包形式流转4.7万亩,转让形式流转6.6万亩,出租形式流转4.3万亩,互换形式流转3.2万亩,入股形式流转0.1万亩。

二、通州区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做法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抓好土地流转工作,作为完成土地确权后统筹推进新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主动转变政府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提供政策扶持、中介服务、典型示范等手段,为广大农民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引导、带动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转变观念,突出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

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是承包农户,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主体意识和市场意识是做好土地流转的基础性工作。区、乡镇两级政府一方面立足转变自身职能,坚持做到既不“包办”、“代办”替农民决策,又不甩手不管,把这项工作完全推给农民;另一方面又通过对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和培训,使得广大农村干部的思想观念逐步转变,把服务土地流转作为抓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既充分尊重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又积极做好服务工作。通州区永乐店镇半截河村,在完成土地确权后,村委会采取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长入户征求意见等形式,引导并组织村民与引进农业企业直接签约进行土地流转,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民对集体、集体对企业”的三角流转关系,确保了流转收益落在农民手里。全村共流转土地2840亩,涉及300多农民,安排农民就业171人。土地流转户除去因就业增加的工资性收入外,仅土地流转实现的收益就达到每亩500元,且按合同约定还将逐年递增,6年后将达到1000元/亩。

(二)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探索土地流转市场化

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运作,是扩大土地流转规模、提高土地流转效益的必经之路。为了给农村土地流转进入市场搭建一个高效、便捷的平台,我区依托村、镇、区三级土地流转数据库,建立了“通州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信息平台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了各种信息和免费的中介服务,使得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全区、全市乃至全国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使得土地需求方不必往来于区政府、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间去寻找可供流转的土地,提升了我区的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和质量,逐步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运作。为了方便没有上网条件的农民也能享受到信息平台带来的便利,我区还专门培训了土地流转信息员500余人,保证每村都有一名土地流转信息员,负责帮助农民上传土地流转信息、讲解土地流转规范程序等工作。

(三)通过主导产业带动土地流转

一是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土地高效流转。如我区大运河农产品配送中心采取租赁等形式,流转土地3000余亩;东升方圆农业种植公司带动土地流转1500亩;北京聚隆迪林业公司带动土地流转2000余亩。

二是建设设施农业,促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2005年,我区先后完成的6500栋日光温室和近3000栋的春、秋棚建设,带动土地流转近2万亩。其中永乐店镇大务村在发展蔬菜产业过程中,采取村里牵头、农民协商、土地互换等流转形式,在承包地上建起了413栋蔬菜大棚,涉及耕地2000余亩。

三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村土地集约流转。通过培育具有法人地位、规范运作、农民认可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全区农业土地集约流转。已经建立10余家规范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例如漷县镇草厂蔬菜产销合作社,吸收会员80户,促进土地集约流转达1200余亩。

(四)制定配套政策,扶植土地流转

通州出台了《关于2006年通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意见》,制定了七个方面的扶植政策,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支持与保障。政策规定:对依托农业企业和合作组织、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扶持政策进行的土地流转,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区财政将给予资金支持;对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合作社,给予资金奖励;对于发生土地流转后进行设施农业建设的,优先享受全区设施农业扶持政策;对转出土地的农民,优先享受区、镇两级再就业培训,并优先安排就业,自谋职业的给予资金帮扶;同时,对于引导土地流转工作突出的乡镇,也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总结典型经验,引导土地流转

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尊重基层土地流转创新,鼓励采取多形式流转。并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成立专题调研组,对全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调研,系统分析全区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总结了“于家务果村互换流转”、“西集沙古堆村集中流转”、“马驹桥二次流转”等一批成功流转的典型经验,并先后编印了《通州区农村土地流转实践》和《通州区农村土地流转法规政策与实践》两本小册子,下发到基层,以供学习和借鉴。

(六)严格操作程序,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2004年初,出台了《通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明确了土地流转的原则、形式、程序等多方面的内容,使土地流转行为做到“有规可依”,有效保护了流转各方利益。制定了《通州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专(兼)职管理员管理办法》,每年对全区505个合同管理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培养了一支掌握政策、明白法律的管理队伍。清理了口头合同、不规范合同,实现了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的统一印制。实行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专门的档案管理制度。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专门列为农村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一个版块,实现了合同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三、通州区土地流转取得的主要效果

通过引导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我区初步实现了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市场化配置,推动了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经营,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率得到有效提高,部分农民实现了向二三产业的转移,农民非农化和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

(一)通过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目前,通州区蔬菜、林果、养殖、籽种四大农业产业已初具规模;乌鸡、观赏鱼、奶牛、生猪、种羊五大种业繁育基地建设已经完成。在区、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下,建成了以潞城镇大营村、台湖镇第五生产队采摘园等为代表的一批农业休闲观光园。实践表明,土地流转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为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打下了基础。

(二)通过土地流转,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

土地流转使大量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从一产中解放出来,解除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去年,全区依托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近万人。其中马驹桥镇的小周易村,通过土地流转,有400余名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

(三)通过土地流转,拓宽了农民增收的途径

流转土地的农民,至少可以获得两项收入,一项为土地的流转收益或股金;另一项为劳动力就业形成的工资性收入。经调查,我区凡是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收入普遍增加,许多农户增加的收入都在一倍以上。宋庄镇小堡村村民,每人每年获得土地流转股金分红1500元,在企业上班每人每年可得工资1.6万元,全年共计1.75万元。

(四)通过土地流转,化解了农村人地矛盾

通过营造良好的流转环境和开展规范的土地流转,为有经营土地需求的种植能手、从事二三产业而想转出土地的农民、想租赁农村土地的农业龙头企业都创造了依法实现愿望的有效途径,从而很大程度地化解了农村存在的人地矛盾。以前农村各种抢地、非法占地以及撂荒的现象明显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农村土地按照市场公平原则依法、有偿、自愿地合理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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