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05    来源: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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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关于体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本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本区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参与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本市体育锻炼标准,参与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建设。

  4、统筹规划本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本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统筹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以及辖区内新改扩建居住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划、审批、验收及监管。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8、主办、承办本区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9、负责本区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10、负责权限内的全区体育行政执法和体育行政审批工作。

  11、组织拟订本区体育工作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承担体育行业有关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对本区体育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区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2、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群众体育和竞技人才开发培养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包括本级,同时下设3个事业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856.61万元,其中:6856.6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7.2 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854.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其他收入2.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3 %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8.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4.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住房保障支出120.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17年度决算3004.4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3010.5万元(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减少6.02万元,减少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91.0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7.58万元,增加30.24%。主要原因:保险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62.1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1.66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保险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20.7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0.75万元,增长100%。其中:“住房改革支出”2017年度决算43.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3.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282.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56.24万元,其他支出2825.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7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16年度决算 456.2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支出。

2“其他支出”(类,下同)2016年度决算2825.8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825.88万元,增加1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2825.8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825.8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为市级经费,区级年初预算没有体现这个项目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190.1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678.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228.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5.31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18.39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4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15万元减少6.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6年相同。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人数为0人。我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57万元减少5.57万元。减少100%,国内接待批次为0次,人数0人,我单位不涉及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4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58万元减少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4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58万元增加减少1.14万元,主要原因:在车辆使用中合理安排,尽量减少公车的使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5元,公务用车维修0.5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3万元。2017年实有公务用车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228.1万元, 比上年增加59.08万元。主要原因: 机关办公场所搬迁、创城期间的维修、宣传等因素。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50.32万元、邮电费5.73万元、差旅费0.82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21.91万元、日常维修费22.09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5.3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9.3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8.1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8.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0.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8619.33万元,其中:汽车1辆,19.54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无此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业余训练日常经费”项目综合得分77.62分,其中项目决策10.96分,项目管理23.51分,项目绩效43.15分,绩效评定级别为“良好”。

二、2017年度业余训练日常经费”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概况

通州区体育运动学校是通州区体育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作为通州区专门从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及青少年业余训练的学校,该校承担着通州区青少年业余训练整体布局任务,负责为向上级体校输送青少年体育人才、代表通州区参加北京市体育比赛。为保障通州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稳步提升通州区竞技体育水平,区体校申请业余训练日常经费项目。

2017年度区体校共开设18个运动项目,业余训练日常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田径、游泳、摔跤、柔道、跆拳道、自行车、空手道等7个自训项目的日常经费支出,以及排球、羽毛球、击剑、体操、跆拳道、武术、滑冰、高尔夫等9个由俱乐部联合培养的外训项目。

2017年度该项目申请预算353.8万元,实际到位353.8万元。截至201712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353.8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购置训练比赛各项应急器材,二是日常管理及运行,三是聘用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四是扶持社会布局项目日常训练,五是参加全国比赛,六是教练员及运动员优秀成绩奖励,七是租赁训练用房及场馆。

()评价结论

2017年业余训练项目综合得分77.62分,其中项目决策10.96分,项目管理23.51分,项目绩效43.15分,绩效评定级别为“良好”。

()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项目过程控制规范性有待加强

()建议

(一加快建立青少年业余训练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控制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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