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北京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05 15:17    来源: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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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办法、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本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承担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并组织综合考核工作。

3.承担本区机械、冶金、轻纺、建材、烟草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4.承担本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本区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本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组织本区一般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8.依法监督检查本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统称"三同时")情况。

9.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

10.负责组织本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协助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承担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推广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50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06.7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50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00万元,项目支出8578.70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6.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6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4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27.6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127.69万元。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0047.58万元,其中: “安全监管”2017年度决算10047.5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19.18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2017年度决算119.18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12.2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200.99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17年度决算11.26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此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情况。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28.00 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571.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30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37.17万元。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万元。

我局“三公”经费2017决算数年比2016年减少了10.31万元,主要原因是依据政策,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力行节约,减少浪费。

(二)因公出国(境)费用0,比2016年减少7.6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73万元,比20160.79万元减少0.06万元。接待批次2,人数90。主要用于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害试点工作对接会和青海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赴通州调研。

(四)公务用车运维费2.58万元,比20165.16万元减少2.58万元,本年度没有公车购置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193.2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金额合计1118.02万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1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49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88.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538.8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年末资产总额1344.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6.4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8.5%;固定资产557.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1.5%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依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预(2012)272)(以下简称“京财预272号文”)、《通州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通财绩效发(2012)142)(以下简称“通财142号文”)、《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对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强调的通知》(通州绩效发(2016)275)(以下简称“通财275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受通州区财政局委托,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预算批复文件、过程管理文件、现场调研资料、项目绩效报告等资料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区财政局对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及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通过项目绩效评价,促进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与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科学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进行。

公开公正原则。评价工作客观、公正、透明,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公众的监督。

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能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采用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比较法为基础,综合运用数据核对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来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确保每个评价结论支撑依据充分。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为了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区财政局绩效考评中心的要求,参照“京财预272号文”“通财142号文”的相关文件规定,评价机构通过分析研究被评价单位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并与专家组、项目单位充分协商,制定了该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绩效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绩效等级根据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得分确定,其中项目决策、管理和缋效满分分别为15分、30分、55,三项总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等级标准为:90分以上(90)为优秀,75-90(75)为良好,60-75(60)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经发改部门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除外)资金支出比例不足70%,在相应考评级次基础上下降一个考评级次。

综合得分的计算过程如下

三级指标评分=∑本级所含有的四级指标得分;

二级指标评分=∑本级所含有的三级指标得分;

一级指标得分=∑本级所含有的二级指标得分;

综合得分=项目决策得分+项目管理得分+项目绩效得分。

()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

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及进度要求

为了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机构认真研究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方案中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总体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要求,确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2)全面了解项目有关情况,组建工作组

在明确委托方要求的前提下,20184,评价机构组建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各方职责。2018426,评价工作组前往项目单位入户,与项目单位充分沟通项目情况,初步收集项目资料,明确评价工作进度安排。

3)辅导项目单位填报绩效报告

评价机构结合项目特点,辅导项目单位对绩效报告范本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对评价的主要指标和重点内容进行了提示和补充,并设置了相应的附表。为提高绩效报告填报质量,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评价机构与项目单位就绩效评价工作安排、绩效报告及附表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多次沟通。截至2018514,项目单位提交了绩效报告及附表。

2.实施阶段

1)组建绩效评价专家组

以公平公正为前提,在评价过程中评价机构聘请了管理财政、财务、业务等多方面的专家共同组建专家组。遴选管理、业务专家方面,评价机构选取了管理学、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从技术角度把握项目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遴选财务专家方面,评价机构聘请了财务工作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分析项目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实际支岀情况,提岀改进建议。

2)向专家报送项目资料

评价机构制定了专家工作手册,从绩效评价工作的政策和技术角度向专家介绍了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工作方法、注意事项以及项目单位和项目的基本情况。连同专家工作手册,评价机构将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报告及项目资料报送给专家,请专家熟悉项目情况,便于后续现场评价工作的开展。

3)召开专家预备会

2018529,评价机构组织召开了由评价机构评价专家组共同参加的专家预备会。会议就绩效评价的背景评价方式方法、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有效沟通与交流,形成了初步评价意见。

3.分析评价

1)召开现场评价会

201864,评价机构组织召开了由区财政局绩效考评中心、评价机构、专家组及项目单位人员共同参加的现场评价会。专家组就前期了解的项目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与项目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项目资料情况及现场沟通情况,各位专家分别出具个人意见,并通过讨论形成统一的专家组意见。

2)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总结本次评价工作,并根据专家组意见撰写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本次评价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及专家组意见等相关附件和附表,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和成果。在征求区财政局和项目单位的意见后,报送评价报告终稿。

二、2017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0)1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2),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计划于20173月至20183,在东城、西城、朝阳、通州、大兴和延庆6个区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为建立全区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实现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监测和管控全过程综合管理,辨识评估各行业、区域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和城市运行中的各类安全风险源,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政策文件要求,根据市安监局任务部署及安排,通州区于2017年开展全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2.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主要由通州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统筹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筒称“区安监局”),负责具体统筹组织协调通州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等。

3.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以及危险化学品退出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涉及工作范围如下:

一是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涉及行业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商业零售、规模以上餐饮、星级饭店、体育运动场馆、文化娱乐场所):建筑施工项目;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两客一危”企业。

二是危险化学品退出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通州区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落后产能大规模调整退出,81家危险化学品退出企业纳入工作范围,对退出过程以及退出后厂区清理等过程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管控措施,确保退出工作安全。

()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项目综合得分91.92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5,评价得分14.02分。项目绩效目标符合国家、北京市及通州区的相关文件精神,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项目决策依据较充分,决策程序规范;但项目个别绩效指标设置应进一步完善、细化。

项目管理方面。该指标分值30,评价得分27.88分。项目资金到位足额、及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基本规范;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各项活动,管理较规范。

项目绩效方面。该指标分值55,评价得分50.02分。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实施进度基本与计划一致,完成质量较好,项目各项预期目标均能顺利完成;通过项目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影响,但应加强项目绩效追踪,提高绩效数据收集和分析应用意识。

()存在问题

1.绩效指标设置有待细化、完善社会效益指标“增强本区安全风险控制能力”较为宽泛,不够细化,缺乏对安全风险控制能力的具体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仅有“企业对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满意度”,涵盖范围不够全面,绩效指标尚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2.绩效数据收集、分析不足,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升

项目实施效果的支撑数据收集不足,未能较好体现项目实施前后对整个通州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影响与变化;同时,针对参与培训企业,调查数据统计分析不足,调查结果无法体现。

()建议

1.完善项目内容规划与设计,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建议项目单位在总结2017年项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与总体目标合理设置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指标,明确指标内容,力求全面、细化,提高绩效指标的合理性。

2.加强绩效数据收集与分析,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建议项目单位树立绩效管理意识,依据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绩效数据的收集与整理。一方面,在项目结束后,及时收集、统计反映项目实施前后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变化情况的绩效数据,如事故发生率、风险等级降低率等;另一方面,进一步丰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范围手段和方式,并注重调查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充分了解企业政府、周边群众对项目实施的反馈与意见,从而更为全面体现项目实施效果,促进项目后续更好的实施。

附件:2017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监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